《校研究院暂行管理办法》出台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4-02-23浏览次数:2460


????以“创造最佳环境,储备集聚精英,繁荣学术研究,培育创新成果”为办院宗旨的研究院即将在学校诞生。2月20日上午,校研究院启动工作会议在办公楼206会议室召开。校长俞立中、副校长张民选亲自在会上作了动员。

????根据“带课题进研究院,完成课题后出研究院”的原则,承担国家级项目的课题负责人、承担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正高职称人员、作为特殊人才引进的人员等都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进入研究院。承担国家级项目、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研究中心(所)则以团体成员名义进入研究院。申请时间约为2周。研究院院长由校长兼任,不设专职管理人员,归口学科建设办公室(研究生处)管理。

????经批准同意进入研究院的人员,由学科建设办公室代表研究院与其签订工作协议。研究人员在研究院的工作时间,以《课题任务书》规定的课题承担时间为限。学校将按照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、有利于调动研究人员积极性、有利于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原则,为进入研究院的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工资待遇。具体办法见《上海师范大学研究院暂行管理办法》。(http://yjsc.shnu.edu.cn/biaoge/qt/yjyzxglbf.doc)(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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